一位社会学家曾说过:对于目前很多人民内部矛盾,通过执法解决是下策,通过司法调解是中策,通过自行协商是上策。
在海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每天要接到有效报警达400到500起(含咨询),派出所处警大约300多起左右(含交通事故),其中各类纠纷占处警数的1/4,接到这种警情,推掉不行,揽到自己怀里又要耗费大量精力,“公调对接”就这样应运而生。
“公调对接”让民警有更多的时间打击犯罪
所谓“公调对接”,就是指由地方党委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公安机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多层次、全方位矛盾纠纷大调解模式。人民调解力量包括综治司法专职调解员、各村的治保主任,驻村保安、镇级部门的对接联络员和老娘舅、老舅妈。
以海宁市斜桥派出所为例,该所辖区有人口9万多,警力只有50余人,去年,全镇发生矛盾纠纷460余起,今年上半年,派出所接到报警的治安纠纷比如家庭、婚姻、债务等623起,这些矛盾始发苗头,往往由派出所接处警民警首先接触和发现,单靠民警一家力量,难以承受。
今年3月,斜桥镇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名工人因建房不慎从楼上摔死,事故发生后,家属情绪激动,包工头面临巨额赔偿,建造房屋的业主也被牵扯了进来。
斜桥派出所所长助理马飞介绍:“我们接到报警之后马上派处警民警去处警,但由于伤势严重,王某70岁的父亲因抢救无效死亡。”
一边是伤心欲绝的家人,一边是焦急万分的业主和包工头。当天下午3点多,事故双方当事人,派出所、镇村等部门人员来到斜桥司法所。尽管双方坐到了一起,但对于赔偿问题,双方谈不下来:一方面,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另一方面,因为建房涉及到斜桥村、斜西村、黄墩村等几个村的不同业主,一开始,这些业主都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而包工头又一时无法拿出巨额的赔偿款,于是,镇里又召集了各个村的村干部一起分别做工作,就这样,从3月9下午开始,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上午6点多,整整持续了十多个小时,最终,大家都做出了让步:由业主承担7万元,包工头15.5万元,保险公司8万元,三方共同向当事人赔偿30.5万元。
形势的发展,促使斜桥派出所加快了“公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今年6月份,派出所在党委政府牵头下,开始推行这项调解机制,截止目前,全镇“公调对接”联络员共有35人、驻村保安16人,“老娘舅”12人;每个村的调解委员会由3人组成,全镇16个村、3个社区共有90多人组成了村级调解委员会,为派出所有效调解65起,调处成功率同比上升39%。
好的机制带来好的结果。去年,该所刑事打击完成65人,而今年,截止8月底,已经完成95人,发案率同比下降3成。
“公调对接”的前身是治安纠纷调解委员会
但“公调对接”并不是一蹴而就。早在2010年5月,硖石街道就在全市建立了首家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这一机制大大缓解了城区派出所繁重的接处警任务,而且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海宁市公安局硖石派出所辖区内,常住人口6.9万,外来人口有2万多,2008年,派出所接警总数为9千多起,其中治安警情类报警6000多起,2009年接警总数为9900多起,其中治安警情类报警达7034起。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这些纠纷,硖石街道通过街道综治委、派出所、司法所联合,推出了“公调对接”机制。并于2010年5月,成立了治安纠纷调解委员会。
治安纠纷调委会由硖石司法所和派出所共同派员设立。根据因地制宜、协作联动和依法调解三大原则,治安纠纷调委会明确了受理范围为硖石派出所接到的公安110分流指派的社会矛盾纠纷(民事纠纷和其他社会矛盾);硖石司法所受理的属于公安派出所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委会由一名专职的人民调解员+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村、社区调解主任+派出所社区民警。
教导员孙玺解释说:“这些人员派驻在我们所里面,当纠纷矛盾移交给处理人员之后,能够马上开展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尤其重要的是,可以使这些纠纷不再升级成刑事案件,使我们的警力可以抽出身来。用更多的时间做打击防范这块。”
内部矛盾,耐心点,工作总归能做通
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流程:派出所接到公安机关110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后先期处警,根据接报的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疑难程度,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一般简易民事纠纷,当场及时调解,一时难以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到治安纠纷调委会调处。
老金原来是司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退休以后,应聘到硖石街道治安纠纷调委会担任调解员,凭借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调解了许多不同类型的纠纷,他说:“人民内部矛盾,耐心点,工作总归能做通。”
截止到2011年年底,治安纠纷调委会累计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多起,达成协议金额600多万元,今年1到7月,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9多起,达成协议金额2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