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厅召开了民事案件立案阶段委托调解试点工作会。作为首批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列为特邀调解组织的单位之一,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主任赵晓谦、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调解中心副主任石磊、中国法律咨询中心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郭向东、中国法律咨询中心项目管理部项目主任李中顼应邀参加了会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晶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杨艳、立案庭法官谷升出席了会议。杨艳副庭长介绍了北京市高院即将出台的《关于民事纠纷立案阶段委托调解试点工作的规定(试行)》的主要内容,并就几个重点环节征求了各特邀调解组织的意见。会议确定,包括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在内的五家单位列入首批诉调对接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