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动态
海南成立首家交通事故调解中心

    2012年9月26日上午,海南省首家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在海口市龙华区挂牌成立。海南省综治办主任林捷指出,将人民调解引入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调处机制,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机制的创新性尝试,将为有效、快速、简便地解决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近年来,随着海口市机动车数量的迅猛增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有效调处已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海南省保监局、海口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和区司法局等部门,决定在海口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成立海口市龙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中心,集中调解处理海口市全市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调解中心的成立,今后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双方不仅可向公安交管机关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还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更好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实现了调解与诉讼、调处与理赔、调处与执行的无缝衔接。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实现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大调解”机制的有机结合。